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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SS基础学习十一:选择器的优先级_html/css_WEB-ITnose

时间:2021-07-01 10:21:17 帮助过:32人阅读

在CSS基础学习的篇章中,从第四篇博客开始说选择器,到昨天基本已经说完了。今天我们总结一下,选择器作

用:告知浏览器需要设置哪个dom元素的样式。最后来说说选择器一个重要的问题,选择器的优先级。判断优先级的

方法就是尝试!!!

一简单选择器的优先级

简单的选择器包括我们在第四篇,第五篇,第六篇博客的元素选择器(标签选择器),类选择器和id选择器。

我们来试验:

CSS选择器优先级
运行的结果为:id选择器的优先级最高。


注释掉id选择器后的结果为:类选择器的优先级居其次。


因此这三个简单选择器的优先级顺序为:HTML标签属性>id选择器>类选择器>元素选择器

二同类型选择器的优先级

同类型:指的是相同类型的选择器,理论上优先级是一样的。比如:div和p。.btn和.button。#header和

#footer,它们的优先级是相同的。但是当同类型的选择器作用到相同的HTML标签上的时候优先级就不一样了。

我们继续试验:

CSS选择器优先级
运行的结果为:


我们尝试的结果为:CSS规则写在最后面的生效!!

如果这还不能信服我们再来尝试

有什么不一样的效果?

CSS选择器优先级

运行的结果为:

最终我们得出的结论依然是:同类型的选择器,CSS规则写在最后面的生效!

三选择器的优先级

CSS选择器组合出很多复杂的选择器规则,那么我们就不能像简单的选择器那样一个一个尝试。下面我们介绍一

个很实用的判断优先级的方法。

判断优先级:我们约定 id选择器的权重为100,类选择器权重为10,标签选择器权重为1。一个复杂的选择器的权

重等于所有选择器的权重之和。一般,选择器越特殊,优先级(权重)越高。

我们先来看两个复杂的选择器规则:

第一个选择器的权重为:1+10+10+1=22

div.test .item span{

background-color:#00FF00;

}

第二个选择器的权重为:100+1+1=102

#test div span{

background-color:#FF0000;

}

从我们约定的规则来看,显然是第二个生效!

CSS选择器优先级
12345
运行的结果为与我们的理论是一致的!


那么我们可能会有一个疑问:同样的权重,那个选择器起作用呢?从一系列的理论和试验我们可以得出这与同类

型选择器的优先级问题相似,我们还是能轻易的得出结论:同样的权重要选择顺序最后的生效。

四!important

样式最高优先级:无视优先级,在样式的一条声明的最后分号前加上,使该样式起作用。

我们还是来尝试:

CSS选择器优先级
攻城课堂
首先运行的结果我们肯定知道是红色,那么我们在标签选择器后面!important,我们再来运行结果看看?

/*元素选择器渲染的是红色*/div{color:#0000FF!important;}
运行的结果为:


关于选择器的优先级我也就了解了这些,CSS选择器就告一段落了!!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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