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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SS的低权重原则-避免滥用子选择器_html/css_WEB-ITnose

时间:2021-07-01 10:21:17 帮助过:12人阅读

CSS设置的样式是可以层叠的,如下面[代码1][代码1]

CSS的低权重原则

“CSS的低权重原则”既可以的到“font-size:40px”的样式,又可以得到“color: red”的样式。如果两个不同选择符设置的样式有冲突,又会如何?如下面[代码2][代码:CSS层叠有冲突的情况]

CSS的低权重原则

“CSS的低权重原则”颜色会是什么呢?是对“span”设置的“color:green”呢,还是第“.test”设置的“color:red”呢?这就涉及CSS选择符的权重问题了。

CSS的选择符是有权重的, 当不同选择符的样式设置有冲突时,会采用权重高的选择符设置的样式。权重的规则是这样的: HTML标签的权重是1,class的权重是10,id的权重是100,例如p的权重是1,“div em”的权重是1+1=2,“strong.demo”的权重是10+1=11,“#test.red”的权重是100+10=110.

[代码2]中,选择符span的权重是1,“.test”的权重是10,所以“CSS的低权重原则”的color应该是red。

但是如果是如下[代码3]时,又会如何呢?

CSS的低权重原则

span的标签同时挂了test和test2两个class,他们的权重都是10,那么“CSS的低权重原则”的color又该是哪个呢? 如果 CSS选择符权重相同,那么样式就遵循就近原则,哪个选择符后定义,就采用哪个选择符的样式。[代码3]中test2后定义,所以color会采用“.test2”的设置为green。

如果改变“.test”和“.test2”定义的位置,如[代码4]

CSS的低权重原则

那么 “CSS的低权重原则”的color就为red了。

需要强调的是就近原则指的是选择符 的先后顺序,而不是挂class名的先后顺序, CSS的低权重原则CSS的低权重原则没有区别。

CSS选择符权重是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。但事实上如果不太注意选择符的权重,常会出现意向不到的小麻烦。例如下面[代码5]

CSS的选择符权重很重要

现在需要将“很重要”三个字设置为红色,我们应该怎么做呢?方案一,利用子选择器,如[代码6]

CSS的选择符权重很重要

方案二,新建class,如[代码7]

CSS的选择符权重很重要

很多工程师推荐使用方案一,因为使用子选择器可以避免新增class,让HTML代码更简洁,这么考虑是有道理的,但如果这时需求有变化,需要添加新的额文字进来,如[代码8]

CSS的选择符权重很重要,我们要小心处理

要求我们将“小心处理”设置为绿色,我们可以这么做,如[代码9]

CSS的选择符权重很重要,我们要小心处理

本以为小心处理会被选择符font设置为绿色,但它却被选择符权重更高的“#test span”设置成了红色,子选择器在无意中影响到了我们新添加的代码。如果想要达到我们的预期,我们需要按代码[9]重写

CSS的选择符权重很重要,我们要小心处理

而如果使用方案二呢?

CSS的选择符权重很重要,我们要小心处理

因为没有使用子选择器,所以我们添加新代码挂上新的class就可以顺利的完成样式的设置了。

使用子选择器,会增加CSS选择符的权重,CSS的选择符权重越高,样式越不易被覆盖,所以除非确定HTML结构非常稳定,一定不会再修改了,否则尽量使用子选择器。为了保证样式容易被覆盖,提高可维护性,CSS选择符权重尽可能低。

少用子选择器,就需要多添加class,在Web标准盛行的初期,很多工程师认为多添加class是不好的,如果能使用子选择器就应该尽量使用,使用大量的class的做法叫做“多class症”。在进过大量实践后,我并不认为多class有太大的坏处,相反,与使用子选择器相比,新添加class反而跟利于维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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