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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jax::prototype源码解读_javascript技巧

时间:2021-07-01 10:21:17 帮助过:7人阅读

AJAX之旅(1):由prototype_1.3.1进入javascript殿堂-类的初探
还是决定冠上ajax的头衔,毕竟很多人会用这个关键词搜索。虽然我认为这只是个炒作的概念,不过不得不承认ajax叫起来要方便多了。所以ajax的意思我就不详细解释了。
写这个教程的起因很简单:经过一段时间的ajax学习,有一些体会,并且越发认识到ajax技术的强大,所以决定记录下来,顺便也是对自己思路的整理。有关这个教程的后续,请关注http://www.x2design.net
前几年,javascript在一般人眼里,功能还很狭窄,所能做的要么是一些简单的表单验证,要么是许多华而不实的网页特效。随着flash的出现,大家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热衷于js特效。似乎js能做的事情更加少了。但这时候,ajax的概念冒了出来,以gmail为典型代表的ajax应用受到很多人的关注,ajax一下子成为一种很热门的技术,当javascript和xml,和dom模型结合起来,其所能做的事情常常令人匪夷所思,甚至有些功能已经可以和桌面程序相当。
好了废话就不多说了,现在就从一个javascript的开发框架prototype_1.3.1(下面简称为prototype)开始。我本来是想先介绍一下javascript的高级应用,但怕水平不够,说的没有条理,所以就结合prototype来说,顺便会提及js的语法使用。
下面是框架最前面的两段代码:
var Prototype = {
Version: '1.3.1',
emptyFunction: function() {}
}
var Class = {
create: function() {
return function() {
this.initialize.apply(this, arguments);
}
}
}
首先,让我们来看下面两个语法的区别:
var o={};
var f=function(){};

后面一个很容易理解,它等价于function f(){};定义一个函数f。但前面一个就不常见了:这其实是创建一个对象,在{}中可以指定对象的成员,比如上面的Prototype,就是一个对象,有两个成员,第一个是版本号,第二个是一个空方法(函数)。像这种不用定义类,就能直接创建对象的功能可能只有js能做到。后面一种语法其实还有一个功能,就是定义一个类f。如果你在函数体中用了this,那么this后面的变量就是类的成员。
不仅this可以定义类成员,还有一种语法:
function c(){
member1:value,
member2:function(){}
}

这等价于:
function c(){
this.member1=value;
this.member2=function(){};
}

需要注意的是,用前一种办法时,最后一个成员的最后不能加逗号,我想这种语法应该和数组有关。
在js里,函数和类是没有区别的,都可以new,new的作用是把函数体的语句都执行一遍,然后返回一个对象。如果函数里有this,那么this后面的变量会作为对象成员;如果没有,那么new的作用只是返回一个没有任何成员的空对象。所以你用typeof查看一个所谓类的类型时,仍然会返回function。在js里也基本没有类型的概念,所有变量的声明都用var,即使是函数,也是如此。函数,其实也只是一个变量。
说函数是变量,可能很多人不解。但是你试试下面的做法:
function fTest(){
var a=1;
alert(a);
}
alert(fTest);

你会发现显示的是fTest这个函数的函数体,所以我们可以认为,所谓函数,仅仅是js引擎可以解析的一段代码字符串。函数名变量存储的只是这个字符串。说的更准确一点,函数名是一个指针变量,它存储的是这个代码字符串在内存中的位置。这样就不难理解将函数作为参数传递,可以作为值返回了,这是以后会大量使用的技术。因为类也是函数,所以理解了函数,也就理解了类。
虽然在js里函数和类没有区别,但是类的概念却可以方便我们进行程序设计,于是prototype很有创意的创建了一个全局对象Class:
var Class = {
create: function() {
return function() {
this.initialize.apply(this, arguments);
}
}
}

Class是一个全局对象,它的唯一方法就是create,作用返回一个函数,前面已经讲过函数作为返回值的机制,这里不再遨述。返回的函数包括一条语句:
this.initialize.apply(this, arguments);

前面讲过,new一个函数时,会执行函数里的代码,最后返回对象。所以当使用Class.create()创建了一个函数,再new这个返回的函数时,首先会执行这条语句。后面可以看到,这其实是为了调用类的构造函数。
就是这样,Class成为了整个prototype的类型创建模型,并且能很好的把类和函数在代码上区分开来。Class.create()仅仅是返回一个空类,而且它会默认为这个类是具有initialize方法的,所以要使用这个类,至少需要有一个构造函数,这就需要使用到类的继承。类只是一个函数,那么函数怎么继承呢?看起来匪夷所思,javascript能做到这一点,prototype使得实现更为优雅,至于它是怎么做到的,且听下回分解。
AJAX之旅(2):javascript中类的深入研究-实现和继承
上回说到了类的定义,prototype通过一个全局对象Class从形式上将函数和类区别开来。既然是类,那么就有抽象类,具体类,类的继承,同时,类的成员可以有实例成员和静态成员。下面来看一下prototype是怎么做到这些的。
先看prototype中的以下的代码:

var Abstract = new Object();
Object.extend = function(destination, source) {
for (property in source) {
destination[property] = source[property];
}
return destination;
}
Object.prototype.extend = function(object) {
return Object.extend.apply(this, [this, object]);
}
第一个声明了一个对象Abstract,Object其实是一个函数,他没有任何成员,所以是一个空类,所以Abstract也就没有任何成员。这个暂时不说,后面可以看到这是抽象类的基础。先解释以下这个语法:
function.member=function(){}
在这种情况下,function一般都是已经定义过的,这条语句的作用是给function增加一个静态成员member,member的内容是等号后面的。如上面第二段代码Object.extend=……,就是给Object这个类增加了一个静态方法extend。ok,我们知道了怎样给一个类定义静态成员,那么你一定很想知道实例成员怎么定义,很简单,在类名和成员名之间加上prototype:

function.prototype.member=function(){}

prototype不仅可以这么使用,还可以:
function.prototype={
member1:function(){……},
member2:"abc",
member3:function(){……}
}
这样就是实现了实例成员的定义。但prototype代表什么意思呢?在第一篇我说过,直接用{}括起来,表示一个对象,如Prototype,Class都是这样定义的全局对象。而看下面一种用法,prototype后面就是一个{}的结构,难道它也是对象?是的,没错,prototype其实也是一个对象!在javascript里,一个对象我们可以任意增加它的成员,用如下的语法:
object.member=function(){……};
只要经过这样的定义,一个对象就可以立刻具有member这个方法!javascript就是这么神奇!
好,我们现在知道了prototype是一个对象,而function是一个函数或者类,那么我们可以认为prototype是任何一个类(函数)都内部保留的一个静态成员。它的功能就是存储这个类的所有成员指针,但这些成员都只是原型,没有经过初始化,这也符合prototype的原义。你可以随时通过prototype这个对象来扩充成员。在new一个类时,prototype的成员就经过初始化,然后赋给了实例化的对象。
上面第三段代码Object.prototype.extend=……,就是给Object增加了一个实例方法extend,实例方法中就可以引用this指针,指向由这个类实例化的对象本身。当然,这个对象就具有成员extend。
继续之前,先了解一下两个语句:
for(var p in object){}
method.apply(object,arguments);
第一句:列举出一个变量的所有成员,如果是函数,那么是所有静态成员;如果是对象,那就是所有实例成员,p的类型是一个字符串。表示成员的名称。引用一个成员不仅可以用variabel.member,还可以用variabel["member"]。反过来,赋值也是如此。这就给枚举一个变量的成员带来了很大方便。
第二条语句:将method这个方法应用到object去执行,参数是arguments这个数组。注意:method并不是object的成员。但是,我们可以认为这条语句执行的意思就是:object.method(arguments)。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方法,后面会经常用到,你也会逐渐熟悉它的。
下面继续extend,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,可以看到它既是类Object的静态成员,也是其实例成员,那它有什么作用呢?让我们来看:它接收两个参数,destination和source,如果destination和source都是类,那么它的功能是把类source的所有静态成员都复制给类destination,如果destination和source都是对象,那么是把所有实例成员都复制过来。这时destination中如果已经有同名成员,那么这个成员将被覆盖。也就是说让destination具有了source的所有成员,并且函数返回这个destination。下面看extend作为Object的实例成员:
Object.prototype.extend = function(object) {
return Object.extend.apply(this, [this, object]);
}
开始有点晕了,不过不要急,还是可以看懂的,apply语法刚刚已经讲过了,它的调用者是一个方法,而Object.extend是一个静态方法,它被应用到this上面,也就是Object的实例,假设为obj,后面方括号是一个数组,包括两个成员,this和object。这个数组实际上就是Object静态成员extend的arguments参数。那么这条语句就相当于执行
obj.extend(this,object);
this不解释了,表示本身。object是什么?参数,恩,是实例方法extend传来的参数,不要混淆。extend呢?obj并没有定义extend实例成员,但通过apply,它可以把Object的静态成员extend拿来使用,再看一下extend的函数体:
Object.extend = function(destination, source) {
for (property in source) {
destination[property] = source[property];
}
return destination;
}
因为obj是对象,object也是对象,即destination和source都是对象,于是函数的作用就是使obj具有object的所有成员。并且会返回obj。听起来有点拗口,但逻辑很简单:让obj“继承于”object!很好,我们看到了继承,但你肯定会问,对象的继承,第一次听说啊,我们讲继承都是讲的类的继承。没错,现在的确还没有看到真正的类继承,但已经近在眼前了:类不就是有个prototype吗,而prototype是对象!
好,想到这一点,类的继承语法看似很简单了:
b.prototype.extend(a.prototype);
让b继承a。
可是事实却没那么简单:prototype是存放方法原型指针,extend方法没有初始化,不能使用!要使用extend,就必须实例化一个对象。还是看看prototype是怎么做的吧:
b.prototype=(new a()).extend(b.prototype);
很高明的办法!充分说明了函数其实也是一个变量的道理。先实例化a对象,然后在它基础上调用extend,将所有的成员b.prototype的成员覆盖到a的对象,然后把这个a对象再赋值给b.prototype。完成了b从a继承的工作。在实际使用中,一般的用法都是:
b.prototype=(new a()).extend({});
因为让一个b继承自a,通常b之前都是一个未定义的类,所以后面的{}中其实就可以定义类成员。当然,你也可以先定义,再继承,只是和传统概念有所区别了。

AJAX之旅(3):javascript中的事件设计模式
今天暂时抛开prototype1.3.1,分享一下我的javscript事件设计心得。其实现的技术基础在于函数的本质,这在前面两篇中有详细叙述(更多请关注:http://www.x2design.net)。
javascript内置的对象都有事件功能,比如button就有onclick事件,input就有onchange事件。那么如何在我们自定义的类中实现事件呢?很简单:
var myClass=Class.create();
myClass.prototype={
show:function(){
//statement
onshow();
},
onshow:function(){}
}
这段代码其实就是实现了onshow事件,在myClass实例show的时候触发,你可以给onshow绑定一个函数,从而使用事件功能。在javascript中,内置的对象事件使用方法都是如此,其内部实现应该也是基于这样的模式。但是,这样的实现却有两个突出的问题:
1.只能绑定一个回调函数。如果要实现多绑定,必须自己写很多代码来封装要回调的函数到一个函数中。
2.不能传递参数。因为onshow只能赋给函数名,即函数体本身,并不能传递参数进去,为了传递参数,我曾写过一篇:《用外壳包装法给javascript触发器传递参数》,可见,同样需要写很多代码。
那么,这些问题怎么解决呢?javascript内置对象的事件使用我们就暂时不管,来考虑一下怎么在自己实现的类中避免如上两个问题。实现之前,先来考虑下面这个问题,或许有助于理解实现这个功能的意义:
我的页面需要用javascript进行一些初始化,但初始化必须在页面载入完成之后进行。通常我们会将代码放到html文件最下面。但此时,在页面载入完成之前,页面上的按钮点击需要调用必须经过初始化的方法,如果不作判断,那么就很容易出现脚本错误。因为还没有初始化,一个简单的想法是:用一个bool变量loaded来判断,初始为false,初始化完成后为true,那么按钮点击时遇到false就简单返回。这实现固然简单,但有可能造成用户发现点击无效,而不知其所以然。所以完善的做法应该是能捕获这个方法,将其绑定到页面载入完成事件上,当页面载入完成后自动调用。
好,现在看事件设计模式的实现代码:
var myClass=Class.create();
myClass.prototype={
initialize:function(){
this.initEvent=new Object();
},
init:function(){
//初始化要执行的语句

//下面是调用绑定的回调函数
for(var p in this.initEvent){
//extend是内置方法,不可作为回调关键字
if(p=="extend")continue;
this.initEvent[p].apply(_object,[]);
}
},
attachOnInit:function(_key,_object,_method,_arguments){
this.initEvent[_key]=createFunction(_object,_method,_arguments);
},
}
function createFunction(_object,_method,_arguments){
return function(){
_method.apply(_object,_arguments);
}
}
这段代码就实现了一个类myClass,具有init方法,触发oninit事件,使用时要想绑定一个事件,可以调用attachOnInit方法,参数的意思分别为:_key,回调参函数的唯一标识,如果重复,后者覆盖前者;_object回调函数的对象,如果是直接在script中的函数,可以传递this指针进去,即document对象;_method,要回调的函数,注意,这是一个函数名,不是字符串;_arguments,回调函数的参数数组。还有一个函数是createFunction,作用是包装一个函数,使其内置参数,这是外壳包装法那篇文章的一个通用实现。如果大家看过ajax之旅系列的前两篇文章,应该容易理解上面的代码,如果有什么问题,欢迎评论。
使用示例:
function myFunc(s){
alert(s);
}
var myObj=new myClass();
myClass.attach("key1",this,myFunc,[123]);
myClass.init();

这就将myFunc函数绑定到myObj的init函数,执行后会弹出对话框123。

Ajax::prototype 源码解读 之 prototype.js 一[转载]
/**
* 定义一个全局对象, 属性 Version 在发布的时候会替换为当前版本号
*/
var Prototype = {
Version: '@@VERSION@@'
}

/**
* 创建一种类型,注意其属性 create 是一个方法,返回一个构造函数。
* 一般使用如下
* var X = Class.create(); 返回一个类型,类似于 java 的一个Class实例。
* 要使用 X 类型,需继续用 new X()来获取一个实例,如同 java 的 Class.newInstance()方法。
*
* 返回的构造函数会执行名为 initialize 的方法, initialize 是 Ruby 对象的构造器方法名字。
* 此时initialize方法还没有定义,其后的代码中创建新类型时会建立相应的同名方法。
*
* 如果一定要从java上去理解。你可以理解为用Class.create()创建一个继承java.lang.Class类的类。当然java不允许这样做,因为Class类是final的
*
*/
var Class = {
create: function() {
return function() {
this.initialize.apply(this, arguments);
}
}
}

/**
* 创建一个对象,从变量名来思考,本意也许是定义一个抽象类,以后创建新对象都 extend 它。
* 但从其后代码的应用来看, Abstract 更多是为了保持命名空间清晰的考虑。
* 也就是说,我们可以给 Abstract 这个对象实例添加新的对象定义。
*
* 从java去理解,就是动态给一个对象创建内部类。
*/
var Abstract = new Object();

/**
* 获取参数对象的所有属性和方法,有点象多重继承。但是这种继承是动态获得的。
* 如:
* var a = new ObjectA(), b = new ObjectB();
* var c = a.extend(b);
* 此时 c 对象同时拥有 a 和 b 对象的属性和方法。但是与多重继承不同的是,c instanceof ObjectB 将返回false。
*/
Object.prototype.extend = function(object) {
for (property in object) {
this[property] = object[property];
}
return this;
}

/**
* 这个方法很有趣,它封装一个javascript函数对象,返回一个新函数对象,新函数对象的主体和原对象相同,但是bind()方法参数将被用作当前对象的对象。
* 也就是说新函数中的 this 引用被改变为参数提供的对象。
* 比如:
*
*
* .................
*